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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的公開信

信息來源:陽泉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發布時間:2018-12-20閱讀次數:

各位考生:

        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12月22日至24日進行。本次考試屬于國家級教育考試,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誠信考試、守規、守紀、守法。為確??忌樌麉⒓涌荚嚕覀冊诖苏\摯提醒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注意以下事項:  

        一、考前準備

        (一)及時下載打印《準考證》??忌鷳?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切記《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牢記初試時間。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4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三)提前做好證件、文具等方面的準備和檢查,特別是準備并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避免出現不能進場考試的情況。仔細閱讀準考證上“考生須知”、“特別提醒”、“報考點說明”、“招生單位說明”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避免違規。最好提前一天到考點查看考場位置。妥善規劃安排考試期間交通食宿等問題。

        二、入場須知

        (一)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要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考生在入場時,須通過金屬探測儀或安檢門檢測后方可入場,考生盡量避免穿戴有金屬的衣服和飾品,以免影響按時入場和考試情緒。

        (二)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

        (三)考點統一配備考試用具的,考生不得攜帶考試用具,考生按照招生單位要求需要自帶的考試用具在當科考試入場時須主動交監考員檢查,監考員確認后方可帶入,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

        考點未統一配備考試用具的,考生只準攜帶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

        (五)考生入場后,在《2019年山西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相對應的座位號位置簽字并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備核驗。

        三、答卷須知

        (一)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同時全國統一命題科目須在答題卡規定位置粘貼考生信息條形碼,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管理類綜合四科答題卡上還要粘貼試卷條形碼。凡漏貼條形碼的,凡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三)考試時間以考點發出的考試信號為準。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四)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考生在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交卷的,要遵守考點的相關規定,在指定的地方休息,在考試結束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六)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七)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密封并騎縫簽字。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四、誠信提醒

        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最后,預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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